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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金三原则: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、倾斜调整中,定额调整与倾斜调整没有什么好说的,关键在于挂钩调整!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高养老金的挂钩调整往往是高于低养老金的挂钩调整,毕竟基础养老金比例调整就会相差很多。
每年的养老金调整,总会产生一些新的差距,要求公平的呼声也越来越高。
有网友建议:今年调整,为了缩小差距,可以限高补低,高于6000元的不涨,低于6000元的上涨10%,可行吗?
一、养老基金扛不住
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在1.3亿人左右,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只有几千万而已。
这个比例中,养老金低于6000元的,能有几人?
企退人员按照1个亿计算,平均养老金也不过是3000多元,高于6000元的估计只有国企、央企人员才能实现吧。
即使是机关事业单位,高于6000元的也并不是很多,多数还是低于6000元的。
按照有关数据推测,今年的涨幅在3%至4%之间,10%的增长比例实在是太高了。
按照企退人均3000计算,10%上涨就是增加300元,相对于去年的100多元,直接翻了3倍!
部分养老金5000多元又没有到6000元的退休人员,直接上涨500多元,可能吗?
按照这样的增长比例,养老基金会直接用完见底!
二、6000元以下上涨10%,让缴纳档次完全没有意义
首先,提前说明下,缴纳比例60%至300%大多数是为了照顾收入不固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的。
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一般单位应该按照个人实际工资进行缴纳,除非工资不再60%至300%之间,但最低或者最高限制缴纳。
但是目前许多单位都是按照缴纳基数的60%进行缴纳(违法行为),这就导致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往往很低。
但是一些按照100%缴纳、200%缴纳、300%缴纳的人员,养老金超过6000元无法上涨,直接打击了高缴纳人员的积极性。
缴纳多了无法上涨,与其如此,不如最低缴纳躺平即可!
比如:养老金5999元的人员,上涨599元,变成6598元;6000元的人无法上涨。
本来低的比高的只少1元,上涨10%后瞬间高了598元,公平吗?新的矛盾又产生了!
三、高于6000元不涨,损害了高养老金的正当权益
《社保法》规定: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,这里可没说适当提高低养老金水平,抑制高养老金水平。
因此,对于养老金高于6000元的退休人员,其也应该接受每年的养老金调整这一福利政策。
任何事情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,6000元以上停涨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,除非后期出台新的政策法规。
但显然这并不现实!
四、老生常谈的养老金影响因素
许多人说的视同缴费年限、视同缴费指数等等因素,并不是获取高养老金的决定性因素。
视同问题都是养老金改革的历史问题,最终将消失在历史中。
养老金领取高低的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就是缴纳基数、缴纳年限,当地的经济因素也有一定影响,但不受参保人影响。
不提养老保险每月缴纳多少、缴纳多少年,而只想获取更多养老金,追高低平和的公平,都是耍无赖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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